明朝正德年间,曾有一个以权奸著称的锦衣卫指挥使钱宁,但他最终被皇帝查办倒台。在抄家时,他家中竟蕴藏着玉带二千五百束、黄金十余万两、以及三千箱白金和数千石胡椒。尽管金银玉带的数量还能理解,但为什么会有这么多胡椒呢?根据现在的单位估算,几千石应可折合上百吨。这么多胡椒就算天天当饭吃,恐怕也是一辈子都吃不完的量。那他为何要贪污这么多胡椒呢?
无独有偶,唐朝的一品宰相元载被抄家时,也抄出800石胡椒,折合现在的单位也有60多吨重,这两位贪官为什么有如此雅号呢?要弄清他们贪污胡椒的动机,就要从胡椒这个食材说起。
胡椒是一种非常有味的香辛料,他既可以用来烹饪,又可以入药治病,最重要的是这个东西他不出产于中国,他的原产地是天竺,在中国的汉朝时,胡椒才被汉人息知,但仅仅是作为一种香料被纪录,并没有大范围使用,到唐朝时期,胡椒才开始小规模传入中国沿海地区,并在中国江南地区实验种植(朝廷贡品),在明朝时期传入日本,琉球和朝鲜。
物以稀为贵,在古代,胡椒可不是一般百姓能够消费的起的,只有高官贵族才能有幸获得一二,因为这个东西在内地产量很小,用处又很广,可以食用,是身份的象征,宴饮朋友时拿出家里的胡椒,不但凸显自己地位尊崇,也是一种高规格的待客之道。另外胡椒还以入药治病,同时可以用来炼丹,是古代的江湖术士必备之物,所以胡椒传入中国后,就深受宫廷和各阶层人士喜爱。
但在明朝时期,胡椒却是紧俏货,他的主要来源是朝贡,在中原王朝兴盛之时,周边的国家都会来天朝上邦进行上贡,在贡品的名单中,胡椒就是其中一种,据历史记载:宋朝时,佛齐国遣使进贡,献乳香八万斤,胡椒万斤。。明朝时,在正统二十年的一次贡单中,就包含有胡椒一万斤,苏木一万斤,永乐元年,安南国贡品中有胡椒,琉球国贡品中有胡椒,周边10几个小国在上贡明朝的贡单中都有同一样东西,那就是胡椒。当时的胡椒可以说价值媲美真金白银,是一种极为珍贵的东西。另外在明朝时期,皇帝对那个臣子表示恩宠,往往也会赏赐给他一些胡椒,有时候年成不好,胡椒可以当做俸禄发给官员。
明朝洪武年间,胡椒像盐铁一样禁止私自贩卖,合法的买卖需要征税,如果私自贩卖胡椒一千斤以上就会被发配边关充军,家财全部充公。可见明朝对胡椒控制之严。严格的管理也使胡椒成为一些人囤积居奇的工具,间接的推高了胡椒的市场价格,老百姓如果想弄到胡椒,只能高价购买。
正是因为胡椒的稀缺和其巨大的商品价值,才让它不仅是食俗之物,更成为了财富的象征,所以很多人都把它储存起来,显示自己的富有。比如钱宁,他贪污大量的胡椒不但可以用来作为身份的象征,还可以送人拉关系,价格高涨时还可以出售,实在是益处多多。但随着社会的发展,种植技术的精进和扩大,胡椒逐渐回归了他本来的价值,成为一种平常的调味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