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与民族主义
要想了解民族主义,首先要知道什么是民族.民族是指人们在一定的历史发展阶段形成的有共同语言、共同文化生活以及表现于共同的民族文化特点上的认同自身的为一个团体的稳定共同体。
民族主义,亦称国族主义或国家主义,为包含民族、种族、与国家三种认同在内的意识形态,主张以民族为人类群体生活之“基本单位”,以作为形塑特定文化与政治主张之理念基础。具体的说,其主张为:民族为“国家存续之唯一合法基础”,以及“各民族有自决建国之权”。民族主义与爱国主义无从区分。开化的社会过去大多强调民族共同体,而则着重于由国家或政府陈述的文化或政治共同体。
民族主义亦特指民族独立运动之意识型态,即以民族之名义作出文化与政治主张,如今通常用以叙述英格兰;民族主义也同时被称为凝聚民族共同体的学说。民族主义的两种度量标准(与相异的方法论)为本尼迪克特安德森(Benedict Anderson)之《想像的共同体》(Imagined Communities)以及利娅·格林菲尔德(Liah Greenfeld)之《民族主义:现代化五途》(Nationalism:Five Roads to Modernity)。
民族主义者以明确的准则为基础界定民族,以自其他民族区别,并据以判定“孰为民族之一员”。其准则可包含共同的语言、文化、以及价值取向,但于今最主要者或为族群意识(ethnicity),即种族上之归属与跻身其中之地位。民族之“认同”与以上两者以及族群上之“归属感”皆有相关。民族主义者视民族性为排他且非自主,也就是不像其他自主性团体般可自由加入。
民族主义以民族特色看待人类活动。各民族有其民族表征(national symbols)、民族特色(national character)、民族文化(national culture)、民族音乐、民族文学(national literature)、 民俗(folklore),甚至在若干例子中,尚且带有民族宗教(national religion)。个人作为民族之一员,共享民族性价值体系与民族认同,敬佩民族英雄,进食民族性菜肴,从事民族性运动。
因民族国家已成为国家结构的主流,民族主义对世界历史和地缘政治影响巨大。世界上绝大多数人口都生活在─至少是名义上的─民族国家之中。“民族”(nation)一词常错误地被等同于这些国家政府(state)。民族国家之目的在确保民族存续,保持身份认同,并提供民族文化与社会性格(ethos)可支配的地域。民族国家大多诉诸文化与历史神话以自证其存续与“法统”(legitimacy)。
民族主义者认可“非民族国家”的存在,其实,早期的民族主义运动往往是针对帝国,诸如奥匈帝国之类。梵谛冈是为了天主教的领导权,而非民族,所存在的主权国家;而伊斯兰教徒寻求于全球各地所建立的哈里发为另一个非民族国家的例子。
具民族认同,并以民族国家为法统之任何人皆可称之为“民族主义者”。依此理念,大多数成年人皆为“消极性的民族主义者”。然而,如今所谓之“民族主义”一词涉及以政治活动(或涉及军事)支持民族主义者的主张,其中或包含分离主义、民族统一主义(irredentism)、以及军国主义,在极端的情况下甚至包含“种族清洗”。政治学上(以及媒体)倾向注意这些极端类型的民族主义,正如原苏联部长会议主席尼·伊·雷日科夫在评价1990年发生在巴库的针对亚美尼亚人的极端民族主义时所说:民族主义——这不是对本民族的爱,而是对其他民族的恨。
民族主义与国家主义
首先要区分民族和国家的差别。民族不同于国家,因为国家的建立无须有共同的语言,一个民族可以组成一个国家,多个民族也可以组成一个国家,而民族必须有自己共同的语言,一个民族可以隶属一个国家,也可以分属于多个国家。
国家主义是以国家至上(例:苏联),而民族主义是以民族至上。
民族与民族共同体
民族共同体一词是空穴来风,民族共同体指多个民族在同一地域(既国家),同一政治经济生活下发展出的团体,而各民族之间没有过多的文化上的联系.
民族主义与种族主义
不可否认民族也以血缘的形态呈现,但他们的差别太大,种族主义指一种自我中心的态度,认为种族差异决定人类社会历史和文化发展,认为自己所属的团体,例如人种、民族或国家,优越于其他的团体,属于一种极端偏激的思想,也是掌权者对外族隔离压迫的工具.
民族主义与民族观念
虽然民族主义的理论诞生于并不代表我国历史上没有民族这两个词.民族主义只是让民族观念系统化,理论化.
语言与民族主义
共同的语言为民族的特征之一。例如说,在法国革命之前,法兰西当地说的是布列塔尼语和奥克语,两者彼此不能互通。标准法语通行于全国大部分地区,且为主要语言,但在革命之前无以成为非法语区的民族语言,像布列塔尼就禁用凯尔特语命名。形成民族国家并在独立之后巩固自身,一般伴随着以政策限制、取代、或弃绝少数民族语言(minority language)。由此加速社会语言学研究所注意到的趋势,即地位高的语言取代地位较低者。参见法国语言政策。
若干理论家相信,民族主义于19世纪成为显学是因识字能力(literacy)提高而使语言成为重要的统一工具。更多的人阅读报纸、书籍、小册(pamphlet)等等,阅读能力因印刷术广为散播而提高,首次于历史上得以发展出对本乡本土以外的广泛文化认同。语言间的差异也在同一时候固定下来,裂解为方言,不同语群之间并且相互排斥。
自爱尔兰至印度的民族主义运动者推广教学、保存、及使用凯尔特语、希伯莱语、北印度语等传统语言。参见语言复兴(Language revival)。
美国向来是一个欢迎多民族移民的国家,对英语以外语言的歧视仍显而易见。其中,德语是个鲜明的例子,其于第一次世界大战中于美国境内几遭连根拔除;而法语与意大利语也几乎从日常生活中绝迹。今日,西班牙语在美国很多地方是第二语言。有些政治人物,如帕特·布坎南(Pat Buchanan),因害怕传统制度受侵蚀,曾有意的反对西班牙语兴起为美国的第二语言。
阿拉伯世界在殖民时期,曾依不同程度被强迫学习土耳其语、法语、西班牙语、以及英语。殖民时期结束后(大多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经过一段“阿拉伯本土化”(Arabisation)的过程,以复兴阿拉伯语作为一统阿拉伯国家并促进受泛阿拉伯主义(Pan-Arabism)所推动的广泛阿拉伯认同。阿尔及利亚与西撒哈拉从事大规模的阿拉伯本土化,各自由法国化与西班牙化转为阿拉伯化。
然而,阿拉伯世界中有些民族主义份子企图摆脱官方语言并以传统阿拉伯语为外语,与名义上的阿拉伯国家─政治上阿拉伯化,但在语言文化与人种上则未必见得─之文盲人口通常不能互通。这项政策由埃及学者兼民族主义人士Ahmad Lutfi al-Sayyid于20世纪中期于埃及境内推广,他称埃及官方语言为埃及人的母语。晚近的埃及语言学家兼埃及古物学学者Bayoumi Andil以民族主义的角度研究他认为与阿拉伯话“无关”的“现代埃及语”。他主张,是继承自Coptic语的第四期古埃及语于句法(syntax)、形态以及音韵上,涉及阿拉伯语。
类似于强调少数民族语言与阿拉伯语言互不相关的是,努比亚语(Nubians)自埃及与苏丹中划分而出,较成功的例子为柏柏尔诸语言(Berber,又称Amazigh或Imazighen)自摩洛哥中划出。
民族主义与极端主义
在稳定的民族国家中,民族主义虽然对日常生活具多面影响,但却通常隐而不显。迈克尔·比利希(Michael Billig)的“平实民族主义(banal nationalism)”的说法认为,日复一日,越来越不引人注意的民族主义,日日影响居民的想法。在西方民主国家,仇外与移民团体经常自称为民族主义者,以避免种族主义(racism)这种贬义的称呼。持此立场之政党可能有众多支持者,并进入国会。光头党(skinheads)等小而知名的团体同样也自称民族主义者作为国家社会主义者(national-socialist)或白人至上主义者(white supremacist)的婉转称呼。其他国家多称其为极端民族主义者,带着明显的贬义。参见爱国沙文主义(chauvinism)与爱国侵略主义(jingoism)。
民族主义为包含法西斯主义等政治意识型态之要素,极端主义一词通常用于此处。但简单地将法西斯主义表述为民族主义之极端型式并不正确。法西斯主义在一般义意上为始自意大利的种族民族主义与国家民族主义之结合,明显受纳粹主义之影响。对于阿道夫希特勒在地理政治学的志向,可能帝国主义是较好的形容,且纳粹德国治下的广阔地域中有许多在历中上并无德国人的踪迹。纳粹德国在与典型的欧式民族国家相较之下,自成一格(sui generi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