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李清照,相信很少有人不知道她。她的才情很高,特别擅长作词。然而,在她的中年时代,她经历了丈夫去世和国家战乱等种种变故,这些使得她的身世发生了很大的转变。那么,李清照在丈夫去世后是否改嫁呢?下面小编将带大家来了解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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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清照是否改嫁
绍兴二年(1132年),李清照到达杭州。图书文物散失殆尽造成的巨大痛苦,颠沛流离的逃亡生活给予的无情折磨,使李清照陷入伤痛百般走投无路的绝境。孤独无依之中,再嫁张汝舟。张汝舟早就觊觎她的珍贵收藏。当婚后发现李清照家中并无多少财物时,便大失所望,随即不断口角,进而谩骂,甚至拳脚相加。张汝舟的野蛮行径,使李清照难以容忍。后发现张汝舟还有营私舞弊、虚报举数骗取官职的罪行。李清照便报官告发了张汝舟,并要求离婚。经查属实,张汝舟被除名编管柳州。李清照虽被获准离婚, 但宋代法律规定,妻告夫要判处3年徒刑,故亦身陷囹圄。后经翰林学士綦崇礼等亲友的大力营救,关押9日之后获释。(对于李清照改嫁张汝舟之事,后世学者颇有争议。其实,妇女改嫁在宋代前期并不少见,且不影响李清照人品,宋人多家谈及此事,应当可信。古人辩诬之说,实际是受封建礼教观念束缚的结果。)
有哪些相关的文献记载呢?
在宋代记载李清照改嫁事实的文献有七处,现全部抄录下来。
一、胡仔《苕溪渔隐丛话》——“易安再适张汝舟,未几反目,有启事与綦处厚云:“猥以桑榆之晚景,配兹驵侩之下材”,传者无不笑之。”
胡仔,绩溪人。做过常州晋陵县令,后居湖州(浙江吴兴),此书为1148年作于湖州。
二、王灼《碧鸡漫志》——“易安居士,京东路提刑李格非文叔之女,健康守赵明诚之妻。……赵死后,再嫁某氏,诉面离之。晚节流荡无依。”
王灼,遂宁人,此书作于114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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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晁公武《昭德先生郡斋读书志》——“先嫁赵诚之,……然无检操,晚节流落江湖间以卒。”
晁公武,巨野人,此书成于1151年。
四、洪适《隶释》——“易安居士表上于朝。赵君无嗣,李又更嫁。”
洪适(1117-1181年),鄱阳人,此书成于1167年。
五、赵彦卫《云麓漫钞》——“投内翰綦公崇礼启:清照启:素习义方,粗明诗礼。近因疾病,欲至膏肓,牛蚁不分,灰钉已具;尝药虽存弱弟,应门惟有老兵。……忍以桑榆之晚景,配兹驵侩之下材。身既怀臭之可嫌,惟求脱去;彼素抱璧之将往,决欲杀之。遂肆侵凌,日加殴击;可念刘伶之助,难胜石勒之拳。局地扣天,敢效谈娘之善诉;升堂入室,素非李赤之甘心。……清照敢不省过知惭,扪心识愧?责全责智,已难逃万世之讥,败德败名,何以见中朝之士?虽南山之竹,岂能穷多口之谈;惟智者之言,可以之无根之谤。”
赵彦卫,宋朝宗室,此书成于1206年。
六、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绍兴二年(1132年)九月戊子朔)有右承奉郎兼诸军审计司张汝舟属吏。以汝舟妻李氏讼其妄增举数入宫也。其后有司当汝舟私罪,徒,诏除名,柳州编管。李氏,格非女,能为歌词,字号易安居士。”
李心传(1166-1243年),此书成于120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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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名士李格非文叔之女,嫁东武赵明诚德甫。晚岁颇失节。”
以上宋代文献中,《投内翰綦公崇礼启》是李清照个人所写(少数人怀疑其中有篡改之处),叙述情形具体而详实,整篇文笔精彩而凄厉。在李清照的首任丈夫赵明诚死后,她一直生活在飘荡无助、心惊胆颤、食宿有忧、体弱多病的状态下,《金石录后序》中真实记述了这些情况,特别是她和赵明诚殚精竭虑收藏的金石文物,大都因无力保护毁失。再嫁的初衷,只不过是想安度晚年而已,况且在宋代改嫁是极其平常之事,譬如范仲淹、王安石等对再嫁改嫁是明确持宽容与同情态度的。